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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《好久不见》(2 / 3)

,那时的我总是点一杯甜得腻人的焦糖玛奇朵,幻想着有一天能带方琳琳来这里坐坐。

现在,我坐在靠窗的位置,点了一杯苦涩的、不加糖也不加奶的黑咖啡。

我发现我开始喜欢这种苦涩。它能让我的大脑保持一种清醒的痛觉,不至于在回忆的漩涡里彻底溺毙。我想像着此刻的琳琳,或许正在某个办公室里,对着报表精确地勾选,她的世界没有苦涩,只有对错。而我,却在这个南方的午后,将自己解剖在阳光下。

我从皮夹的最深处,拿出了一张照片。

那是两年前毕业典礼上,在全校拋帽狂欢后的混乱中,阿凯帮我们拍的合影。也是我手机与皮夹里,唯一一张有方琳琳的照片。

照片里的阳光很烈,方琳琳穿着学士服,扎着她标志性的高马尾,表情僵硬且认真。她甚至没有看镜头,而是看着我手里的吉他。而我,正对着镜头露出一个灿烂到有些傻气的笑容。

在那张合影里,我们之间的距离大约有十五公分。那十五公分,现在想起来,竟然是这辈子我最想跨越、却也最难跨越的鸿沟。

我看着照片中那个不可一世的自己,心里涌起了一种浓浓的自嘲。

「林鸿运,你这个笨蛋。你大老远跑回来,就是为了坐在这里看这张照片吗 ?」

我握紧了咖啡杯,指尖感受着那种滚烫的温度。咖啡厅的音响里,正播放着某些轻柔的抒情曲,那旋律模糊得像是两年前被风吹散的告白。我在想,如果这两年我没有去夜跑,如果我没有遇到阿强,我现在是不是已经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富家子弟,安静地死在某个高级办公室里?

方琳琳在宿舍门口站了很久。

她看着进进出出的学妹们,看着她们脸上那种还没被「误差」伤害过的纯粹。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跨越时空而来的幽灵,在这片充满橘色温度的校园里显得格格不入。

她看着手錶,距离北上的火车出发还有两个小时。

「该走了。」她对自己说 。

她背起背包,低着头,沿着那条林荫大道往校门口走去。她的脚步很快,像是在逃离一场即将爆发的情绪风暴。她学会了不再回头,因为在她的管理法则里,「回头」是一种极低效率的行为。

然而,当她走过校门口旁的那排店面时,她的脚步却突然放慢了。

她的目光无意识地扫过那间「时光咖啡」的玻璃窗。

在那一瞬间,她感觉到大脑里的数据库突然当机。所有的逻辑、所有的精确、所有的理智,都在那一秒鐘内,被一个熟悉的侧脸给震碎。

咖啡厅的音响突然切换了曲目。

那是陈奕迅的《好久不见》。

「我来到你的城市,走过你来时的路……」

那歌声低沉、沙哑,带着一种看透世事的沧桑。我坐在窗边,听着这首歌,感觉心脏像是被一隻无形的手狠狠攥住。这首歌唱得太过精准,精准到让我以为写歌的人曾偷看过我这两年的生活。

我想起了在南方夜跑的那些深夜。我想起了在「夜曲」教室里,教阿强弹出 c-g-a-e 的那个时刻。我这辈子都在寻找那段频率,却发现它一直都停留在那个转身离开的雨夜。

我低下头,看着杯子里剩下的咖啡。黑色的液体倒映着我略显疲惫的眼睛。

就在这时,玻璃窗外,一个背影缓缓走过。

那个背影扎着高马尾,背着一个沉重的背包,走路的姿势带着一种惯有的、不容许误差的坚定。

那一瞬间,我感觉到体内的「共振」达到了临界点。不需要物理学的计算,不需要管理学的分析。我听见了。我听见了那个在我心底跳动了两年的频率,正与窗外的脚步声重叠在一起。

我猛地推开了咖啡厅的门。

「叮铃」一声。

门口的风铃发出清脆的声响,像是断裂已久的琴弦重新连接。

我衝了出去。南方的热浪扑面而来,空气中混合着泥土与樟树的气息 。我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停住了脚步。

她在离我三公尺的地方 。

那个距离,比照片上的十五公分远了一些,却比这两年的几百公里近了太多。

她听见了身后的脚步声,缓缓地转过头来。

方琳琳推了推眼镜。阳光照在她的镜片上,反射出一道耀眼的光芒,让我看清了她眼底那抹尚未褪去的、钢铁外壳下的湿润。

她的眼神在那一秒鐘内发生了剧烈的变化。从最初的惊愕,到难以置信的颤抖,最后化为一种无声的、深沉的静默。

我们就那样站在街道两旁。

周遭的车流声、喧嚣声、甚至是那首《好久不见》的馀韵,都在那一刻消失了。世界缩小成了这三公尺的距离,缩小成了这两双对望的眼睛。

在我的视线里,方琳琳的身影与这两年来无数次的幻觉重叠在一起。

「林鸿运,你终于疯了。」我的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在尖叫。我看着她那双依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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