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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《好久不见》(1 / 3)

物理学上说,当一个物体回到它运动的时,它的「位移」是零 。但对于灵魂来说,这段重回原点的距离,往往需要耗费掉一个人前半生所有的勇气。

我开着那辆家里送的进口车,在高速公路上疾驰了几百公里 。窗外的风景从北方的苍凉渐渐转为南方的鬱葱,空气中的湿度也开始变得温暖且黏稠。当我终于看到那座熟悉的校门时,我却下意识地踩了煞车。

我把车停在校门口对面的红砖道旁。双手紧紧握着方向盘,掌心全是汗。

理智在脑海里疯狂地发出警报:林鸿运,你在干什么?你难道忘了两年前那个暴雨的深夜,你是如何被那种冷冰冰的理智给判了死刑吗?万一她已经有了新的座标,万一她看见你时,眼底只剩下一种标准化的疏离,你该如何自处?

我害怕看见她。我害怕那种「被当作误差」的恐惧,会再一次将我好不容易修补好的频率击碎。我就这样坐在车里,看着校门口人来人往,看着那些年轻的面孔带着无所畏惧的笑容进进出出。

这座校园依然没变,变的是我。我变成了一个带着「夜曲」面具的逃兵,在重逢的终点线前,却连下车的勇气都没有。

与此同时,在行政大楼那栋灰白色的建筑物里。

她把它收进背包,那个依然沉重、装满了各种文献与案例的背包。

她走出大楼,南方的阳光毫无遮掩地洒在她脸上。北方的雨季在那一刻显得如此遥远,而这份过于灿烂的温度,竟然让她感觉到一种近乎虚脱的疲惫。她推了推眼镜,望向通往女生宿舍的那条林荫大道。

两年前,在那条路上,曾经有一个笨蛋抱着吉他,试图用最拙劣的频率来温暖她的世界。

「流程走完了。」方琳琳在心底对自己说,试图用那种冷静的语气来安抚正在剧烈颤动的心脏,「我可以离开了。回到北方,回到那台精密的跑步机上。」

但她的双脚却背叛了她的理智。她没有走向车站的方向,而是转过身,像是一个迷路的旅人,开始在校园里漫无目的地漫游 。

我最终还是下了车。我把车钥匙塞进口袋,像是一个潜入回忆的窃贼,低着头走进了校园。

我先去了吉他社办 。

社办的木门依然漆成那种暗淡的绿色,门锁似乎换过了,但我却在那块木头上,看见了两年前我留下那把旧吉他时留下的刻痕。我站在走廊上,闭上眼,彷彿还能听见里面传来的、那种破碎且杂乱的调音声。

我想起了方琳琳坐在转角按弦的样子。那时的我,以为只要我教得够认真,我们之间的频率就能永远重叠。现在想起来,那时的我真是天真得可爱,也天真得可悲。

我离开了社办,慢慢走到女生宿舍外的那棵大樟树下。

那盏街灯依然在那里。在白昼的阳光下,它看起来只是一个生锈的、普通的公共设施。但只有我知道,当黑夜降临,它会发出一种忽明忽暗的、像揉皱糖果纸般的橘色碎光。

我站在水泥台上,指尖划过粗糙的树皮。这两年,我开了一间叫作「夜曲」的音乐教室。我教了像「阿强」一样爱笑的学生 。我以为我已经把这段频率给管理好了,但站在这盏灯下,我才发现,所有的「摩擦力」都失效了。

我就在那里。二十岁的林鸿运依然在那里,抱着吉他,守候着一段注定会断掉的节奏。

方琳琳走过图书馆,走过那个曾发生电源接触不良意外的视窗。

她想起在那场突如其来的静默中,林鸿运拿出一枚拨片垫在插头下的动作 。那时的她,以为那是对「精准人生」的一种冒犯;现在的她,却发现那枚拨片成了她这两年来唯一的护身符。

她走进一间空无一人的教室,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。黑板上还残留着某些公式的粉笔灰,粉尘在光影中缓缓起伏。

这两年,她在北方拥有了全世界公认的成功,却在深夜回到宿舍后,发现心底那个空洞连最精密的数据也填不满。她学会了在潮湿的雨夜里撑着黑伞独行,学会了在标准化的关怀中维持得体的距离,却再也听不到那种「专一的偏心」。

她看着自己的双手,指尖上那层薄薄的茧早已消失不见。

「如果当时我没有推开那双手……」这个念头像是不容许出现的误差,猛地撞击着她的防御机制。

她站起身,几乎是落荒而逃地走出了教室。她走向女生宿舍的大门口,那是她与林鸿运最后一次交会的地方。她站在那盏生锈的街灯前,看着那个曾被他坐过无数次的水泥台。

阳光有些刺眼,她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。她发现,这座南方城市虽然温暖,却让她那层引以为傲的「钢铁」外壳,正以一种不可逆的速度彻底崩解 。

恐惧终究战胜了衝动。

当我站在校门口时,我发现我还是不敢走进行政大楼,去寻找那个可能正对着电脑萤幕、处理着「正确事务」的方琳琳。我退缩了。我走进了校门口旁的那间「时光咖啡」。

这间咖啡厅是我大学时期最常来的地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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