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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我小说的读者都饿了[美食] 第144节(1 / 3)

入口的清鲜绝不是任何味精鸡精能调出的味道,自然而然的肉鲜味,带着蔬菜煮出的淡淡香甜味道。

罗沁平时也会自己做菜,但从来没炖出过这样的汤,连她一向不喜欢的胡萝卜放到这汤里,都变得无比美味。

原来胡萝卜在汤里煮熟会是这样清爽美味。

她忍不住问道:“老板,你这个汤是怎么做的?太好喝了。”

池安安还没说话,对面坐着的伙计嘴上沾着一点猪脚的酱汁,红光满面道:“别光喝汤了,快尝尝肉吧,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猪脚饭了!”

罗沁看向池安安,见对方也示意她可以先尝一口,便放下勺子,先吃了一块饭上盖着的酱色肘肉。

红而亮的酱肉在触碰到筷子尖的时候微微下陷,压下再抬起,整块肉好像都颤动起来,可见上面那层是满满的胶原蛋白。

夹起一块肉放到嘴里,先是浓郁香气在鼻息和唇齿间环绕发散,然后是软糯的外皮在口中微微融开。

瘦肉煮得软烂,舌头一抿便能吃下,里面藏着的鲜香肉汁在咀嚼中与皮肉夹杂到一起。

猪脚饭也是卤味,但和卤味饭是完全不同的口味和口感,香得人失去理智,只想继续大口吃肉。

看她又吃了一块肉,池安安笑着说:“你刚说的汤,是用猪骨和鸡架熬的高汤,一部分用来做猪脚饭,一部分加了水,做了这锅蔬菜汤。”

怪不得汤喝起来那么鲜,也怪不得猪脚这么有味道。

等等……猪脚?

罗沁看向盘子里的肉,疑惑道:“说是猪脚饭,但是这里好像是猪肘?”

“嗯,我们一般都把猪脚当成猪蹄,不过在小吃当地,猪脚也连带算着猪腿,前肘后肘都算是猪脚的一部分。”池安安说完指指盘子里油亮的肉块,“前肘是口感味道最好的。”

原来如此!

池安安看她特别喜欢喝那个汤,干脆把自己吊高汤的方子告诉她,以后她在家也能自己做。

罗沁担心放不了多久就坏了,池安安说:“凝固的高汤块切一切冻上,随时都能用。”

“还能这样……”

本来担心罗沁来会有点尴尬,看她现在和老板自然地聊起来,卢科放下心,专心享受午餐。

要命,这个卤汁既有高汤又有猪皮融出的胶原蛋白,汤汁收得微微带有粘稠感,浇在饭上拌开……再来一口清爽的辣白菜,香得人不要不要的。

要不是罗沁在场,卢科现在已经抱起盘子拌饭猛炫了。

其他人也很喜欢这个卤汁拌饭,池安安带他们去后厨又盛了一些,看到锅里还有不少卤汁,本着不浪费的原则,思考要不要一起卖了。

但是午餐时间已经过去,现在卖卤汁拌饭,好像对那些买过午餐的人不太公平。

左右无事,不然今天晚上加班一会儿,卖点卤汁拌饭?

锅里还有一整个前肘,池安安把它盛出来,连着能没过它的汤汁,一起打包放进空间里保存。

剩下的汤汁就留到晚上用……对了,可以用它们做些卤蛋,到时候切成两瓣,和拌饭、青菜一起卖,嗯,还可以加点辣白菜做配菜。

至于价格,反正也是卤汁再利用,定个亲民价好了。

想罢,池安安转头问卢科:“这样一份拌饭卖六块,你觉得贵吗?”

听到这个问题,卢科睁大眼睛。

“这么好吃的拌饭才六块钱……姐你自信一点,就算是十六块我也会买来吃的!”

第144章 卤汁拌饭(1)

宿舍里, 周远辰难得回来住一次,从早上上课就垮着张臭脸, 别人午睡的时候,他也不知道动静小点,把人吵醒后两个人直接吵了起来。

被吵醒的室友起床气大发,不爽地说:“你不是有钱吗,不是在外面住吗,那你别回来啊, 出去跟你那帮朋友玩儿呗,非要回宿舍待着,真晦气。”

周远辰本来不小心把人吵醒有点愧疚抱歉,对方一骂他,他脾气也上来了:“我在外面住关你屁事,住宿费我一分没少交,老子想回就回,管得着吗你?”

两人吵得声音越来越大,另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在旁边无措地站着, 不知道怎么劝。

其实周远辰和室友们也没什么过节, 他上大学后该上课上课,没课的时候要么是和几个读其他专业的高中同学去打篮球,要么就是和从小玩到大的富二代们出去玩,和宿舍里另外两个室友都没怎么说过话。

只有那个戴眼镜的书呆子和他加了好友——因为他们两个有时候要组队做小组作业,学校有什么临时紧急的通知,书呆子也会通知到他。

所以这次吵架没什么积怨, 完全就是一个起床气嘴臭加脾气暴嘴硬对撞出的后果。

吵到后面好像也没什么可吵的了,可是谁也不愿意让步,有一种不打一架很难收场的感觉。

周远辰从小没少打架, 他梗着脖子,绷紧嘴角,等着对方过来肢体挑衅。

就在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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